苹果:政府的出发点是好的,只是立场错误
资讯
2024-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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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二在法庭上,苹果公司的律师对苹果公司和政府之间的斗争进行了调节,希望能借此为双方降温。这几位律师向一名联邦法官表示他们理解司法部完全是出于善意,只是立场错误,并表示司法部不应该在隐私事件上与苹果公司采取对立态度。
这份长达 26 页的法律文件记载着双方的最后一次论证,双方将会在 3 月 22 日对薄公堂,这场官司将会决定政府是否有权命令苹果公司降低其移动设备的安全等级。在去年 12 月的圣贝纳迪诺枪击案中,苹果公司所生产的 iPhone 被卷入了其中。
在过去一个月中,我们不难发现苹果公司和 FBI 俨然已成对立之势。除了明嘲暗讽外,双方甚至还会相互攻击,并发表带侮辱性质的话语。事件很快升级成为一场话语战争。
但在本周二,苹果公司似乎采取了另一种方式。
「我们完全理解政府的动机,只是他们为达到目的所采取的手段似乎有违法纪。除此以外,这种手段还违背了民主的意志,同时也侵犯了美国人民的权利。」苹果公司的律师写道,「这起事件的背景非常复杂,而且还牵涉到一出悲剧。但正是由于事件本身的气氛异常紧张,且包含了过多的情绪因素在内,法院更应该立志保障公民的自由权利和法律不受侵犯。政府也不应该凌驾在公民自由和法律之上。」
目前我们还不知道这段措辞是否足以说服联邦地方法官雪莉 · 宾(Sheri Pym)和美国民众,目前在民间开展的辩论活动中,美国民众似乎分成了两派。即便有可能在第一回合中面临失利,但苹果公司表示一旦这种情况发生,他们将发起冗长的上诉流程,届时势必引发关于数字时代中隐私和执法矛盾的深入讨论。
司法部在同一天对苹果公司的言论作出了回应,并表示苹果公司的行为意在篡夺政府的权力。「美国宪法和法律绝不会将这种权利赋予给某家公司。」司法部在一份书面声明中写道。
在过去一个月中,苹果公司和政府似乎已经对多种法学理论进行过测试,目前双方的注意力已经投射到了案件的关键问题上:订立于 1789 年的一项措辞含糊的法案(所谓的《所有令状法案》)是否能赋予法庭足够的权力,以责令科技公司重新设定产品的安全参数?
政府坚称法庭拥有这个权力,对于这一点,苹果公司在周二上交的材料中郑重进行了驳斥。他们认为这项含糊的法案将会赋予法庭过于广泛的权力,以确保法律得到执行。但与此同时,苹果公司表示这份法案并没有赋予法庭制定法律的权力,特别是在未征求国会和白宫同意的情况下。
苹果公司的律师还引述了一些最近发表的文章,以表明奥巴马政府和国会的官员尚未就为确保执法而削弱产品安全设置的问题达成共识。苹果公司表示 FBI 正是因为看到华盛顿陷入僵局,才希望通过法庭制定自己想要的法律。
「司法部和 FBI 希望可以通过法院命令强制苹果公司制造出一种目前尚未得到国会认可的操作系统。」苹果公司的律师在文件中写道。
对于一家上市公司而言,这类事件除了具有法律意义外,对于消费者的感知也会造成极大的影响。正是意识到这一点,苹果公司一直希望能驳斥政府针对他们所发起的指控:苹果公司为了取得营销效果而罔顾法律。
为了洗脱嫌疑,苹果公司在文件的脚注中表明,在他们针对 iPhone 的加密技术所创作的 1,793 条广告信息中,没有一条曾提及过他们的加密技术可以帮助用户防范警方的入侵。
但尽管如此,苹果公司确实有在网站的隐私板块中提及他们的产品可以防范来自政府部门的入侵。他们的目的自然是希望营造出自己的产品比竞争对手安全的印象。
「在数据传送过程中,甚至连苹果公司也不能解密 iMessage 和 FaceTime 的数据。」苹果公司在官网中写道,「因此和其他公司所提供的通信服务不同,苹果公司并不会浏览你的通信内容。即便是在面临窃听要求的情况下,我们也无能为力。」
文章来源:theguardian,由 TECH2IPO / 创见 阮嘉俊 编译,首发于 TECH2IPO / 创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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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二在法庭上,苹果公司的律师对苹果公司和政府之间的斗争进行了调节,希望能借此为双方降温。这几位律师向一名联邦法官表示他们理解司法部完全是出于善意,只是立场错误,并表示司法部不应该在隐私事件上与苹果公司采取对立态度。
这份长达 26 页的法律文件记载着双方的最后一次论证,双方将会在 3 月 22 日对薄公堂,这场官司将会决定政府是否有权命令苹果公司降低其移动设备的安全等级。在去年 12 月的圣贝纳迪诺枪击案中,苹果公司所生产的 iPhone 被卷入了其中。
在过去一个月中,我们不难发现苹果公司和 FBI 俨然已成对立之势。除了明嘲暗讽外,双方甚至还会相互攻击,并发表带侮辱性质的话语。事件很快升级成为一场话语战争。
但在本周二,苹果公司似乎采取了另一种方式。
「我们完全理解政府的动机,只是他们为达到目的所采取的手段似乎有违法纪。除此以外,这种手段还违背了民主的意志,同时也侵犯了美国人民的权利。」苹果公司的律师写道,「这起事件的背景非常复杂,而且还牵涉到一出悲剧。但正是由于事件本身的气氛异常紧张,且包含了过多的情绪因素在内,法院更应该立志保障公民的自由权利和法律不受侵犯。政府也不应该凌驾在公民自由和法律之上。」
目前我们还不知道这段措辞是否足以说服联邦地方法官雪莉 · 宾(Sheri Pym)和美国民众,目前在民间开展的辩论活动中,美国民众似乎分成了两派。即便有可能在第一回合中面临失利,但苹果公司表示一旦这种情况发生,他们将发起冗长的上诉流程,届时势必引发关于数字时代中隐私和执法矛盾的深入讨论。
司法部在同一天对苹果公司的言论作出了回应,并表示苹果公司的行为意在篡夺政府的权力。「美国宪法和法律绝不会将这种权利赋予给某家公司。」司法部在一份书面声明中写道。
在过去一个月中,苹果公司和政府似乎已经对多种法学理论进行过测试,目前双方的注意力已经投射到了案件的关键问题上:订立于 1789 年的一项措辞含糊的法案(所谓的《所有令状法案》)是否能赋予法庭足够的权力,以责令科技公司重新设定产品的安全参数?
政府坚称法庭拥有这个权力,对于这一点,苹果公司在周二上交的材料中郑重进行了驳斥。他们认为这项含糊的法案将会赋予法庭过于广泛的权力,以确保法律得到执行。但与此同时,苹果公司表示这份法案并没有赋予法庭制定法律的权力,特别是在未征求国会和白宫同意的情况下。
苹果公司的律师还引述了一些最近发表的文章,以表明奥巴马政府和国会的官员尚未就为确保执法而削弱产品安全设置的问题达成共识。苹果公司表示 FBI 正是因为看到华盛顿陷入僵局,才希望通过法庭制定自己想要的法律。
「司法部和 FBI 希望可以通过法院命令强制苹果公司制造出一种目前尚未得到国会认可的操作系统。」苹果公司的律师在文件中写道。
对于一家上市公司而言,这类事件除了具有法律意义外,对于消费者的感知也会造成极大的影响。正是意识到这一点,苹果公司一直希望能驳斥政府针对他们所发起的指控:苹果公司为了取得营销效果而罔顾法律。
为了洗脱嫌疑,苹果公司在文件的脚注中表明,在他们针对 iPhone 的加密技术所创作的 1,793 条广告信息中,没有一条曾提及过他们的加密技术可以帮助用户防范警方的入侵。
但尽管如此,苹果公司确实有在网站的隐私板块中提及他们的产品可以防范来自政府部门的入侵。他们的目的自然是希望营造出自己的产品比竞争对手安全的印象。
「在数据传送过程中,甚至连苹果公司也不能解密 iMessage 和 FaceTime 的数据。」苹果公司在官网中写道,「因此和其他公司所提供的通信服务不同,苹果公司并不会浏览你的通信内容。即便是在面临窃听要求的情况下,我们也无能为力。」
文章来源:theguardian,由 TECH2IPO / 创见 阮嘉俊 编译,首发于 TECH2IPO / 创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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